关于转发建设部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武资中发[2006]20号
武汉市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利率调整政策,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建办金管[2006]20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2711023。
附件: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6]2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28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8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请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71% 1.8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14% 五年以上 4.59% 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