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土房发〔2008〕35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国土房产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ОО八年八月十八日
市国土房产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案卷评查、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梳理出全市国土房产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在文明执法教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争创文明机关、“两型”机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规范举止,文明用语,为办事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从根本上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具体的学习安排。在学习上采取“四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局系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文明执法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
三、严格纪律,重申“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各项制度规定。严守纪律要求,围绕“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目标,重申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主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加强窗口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服务窗口“零失误、零违纪、零投诉”,办事效率大幅提升。(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登记中心、市土地登记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
四、重新编印《服务指南》,方便行政相对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针对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先单项、后成册”的方式,编印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服务指南》、《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指南》、《拆迁管理服务指南》、《房产管理服务指南》、《房改工作服务指南》,摆放在大厦一楼接待大厅和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部门:监察室)
五、全面清理政务公开事项,认真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全面梳理我局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将我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资质查询、办事指南、收费情况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方便查询。重点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廉租房项目、土地价格、房地产价格、土地供应等信息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方式不少于两种。(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法规处、市国土房产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处室)
六、规范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为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打基础。对各项基础性工作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重新拟定科学的办事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完善部门日常工作制度、文件资料保管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对外接待接访制度和岗位AB角制度等,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工作“零缺位”,实现规范、高效运转。(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建立机关下基层调研和指导的工作制度,提高全市国土房产系统的执政能力。加强市局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各处室定期到基层单位,就对口管理的相关业务进行调研和指导,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畅通沟通渠道,并形成长效机制。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上派挂职与下派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局系统干部交流的力度,全面提高国土房产系统的执政能力。(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
八、继续坚持为个人、为企业、为社会做好“特色服务”。坚持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办证“上门直通车”服务和预约服务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两证齐发”工作,继续免费为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免费灭治白蚁,免费为特困职工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等。(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耕保处、地籍产权处、市场处、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登记中心、市土地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房屋安全鉴定站)
九、强化信访接待工作责任和纪律。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严格纪律要求。树立“有理信访”的理念,认真负责地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根据新形势,通过电子信访、网络平台等,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的力度,积极做好信访紧急情况、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整改时限:10月底;责任部门:信访处)
十、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加大廉租房的筹集力度,加强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研究,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推进“双限双竞”商品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拆迁许可,规范拆迁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拆迁问题。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在征地工作中截留、克扣、挪用农民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确保失地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整改时限:12月底;责任部门:住房处、耕保处、拆迁处、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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