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6年,屠某与李小姐办好婚礼后蜜月旅行,因乘坐的汽车翻下山崖,李小姐高位截瘫。2007年,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据李小姐表示,出事后几个月,屠某就开始冷落李某,到了今年1月,他干脆就离家出走了,她认为自己的先生是有了外遇。
但屠某对此坚决否认,坚称是因为出事后李性情大变,并经常对他辱骂和攻击,他觉得两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才要离婚的。
【法院审判】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丈夫屠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姻基础较好。现妻子已重残,更需要丈夫从生活上、精神上予以照顾,这也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应尽到互相扶助的义务。如果判决离婚,有悖社会道德。从双方感情而言,也未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因此丈夫屠某应以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更多地关心帮助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