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类型:□存量房地产 □在建工程 □预购商品房 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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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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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抵押权利经双方协商而设定,抵押权利存续期间,双方一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双方所签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抵押关系终止,由双方共同申请抵押注销登记。
抵押权人: (盖章) 抵押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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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房地产抵押须知
凡在我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均依法到本市或各区房地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二、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3、文物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4、公告拆迁的;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其他形式限制的;6、依法不得抵押抵押其他房产。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四、办理抵押登记须提交以下证件:
1、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
5、 评估报告书
6、 所设立抵押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1) 存量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书及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2) 在建工程:国有所有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具结书等;
(3) 预购商品房:生效的预购商品房合同(原件全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7、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须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文件
8、 股份制企业以其房地产设定抵押权,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文件
9、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股份企业,一方以其在该企业作价入股的房屋设定抵押权,须提交他方书面同意和董事会批准的文件
10、 集体所有制企业,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文件
11、 已出租房屋设定抵押权,须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2、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五、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
1、 抵押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办理抵押登记;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到场,须提交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2、 提交第五款规定出具的证件
3、 验证查档、实地调查
4、 审批、登记
5、 收费发证
五、当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变更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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